河北省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广告监管的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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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新闻网1月29日讯(河北日报记者马彦铭)今天,河北省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广告监管的公告。
公告要求,严禁发布可能出现妨碍社会公共秩序和公序良俗的广告。
禁止发布含有涉及“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出售、购买、转让”等内容的违法广告。
禁止发布含有涉及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、治疗、治愈、偏方”等内容的违法广告。
医疗、药品、医疗器械、保健食品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,要严格按照审查批准的内容发布,禁止未经审查或者擅自篡改审查批准内容,发布上述类别广告。
广播、电视、报刊、网站、APP、微信公众号等各类媒介发布广告,要严格按照《广告法》《大众传播媒介广告发布审查规定》等法律法规规定,履行好广告发布前真实性、合法性审查责任。
疫情防控期间,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广告监测力度,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,严厉打击各类虚假违法广告行为。对发现的违法广告,一律先行责令停止发布,再行调查立案,依法从重从严从快查处,并向社会公开曝光。对违法情节严重,涉嫌犯罪的,坚决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责任编辑:张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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